BSCI 商界社會責任倡議行為守則
BSCI簡介
BSCI 商界社會責任倡議行為守則(Business Social Compliance Initiative,簡稱BSCI)。此標準是由歐洲所制定的企業行為準則(Code of Conduct),為跨國企業的零售商或貿易商監督其全球之供應商或製造商的社會責任績效的共同標準。由對外貿易協會(FTA)(2018年已正式更名為amfori 全球貿易協會)發起。
目前越來越多的零售商及國際買家加入這個組織中,其中包括Carrefour、Metro、Lindex, Karstadt、Quelle、OTTO等皆是BSCI會員。BSCI亦隸屬SAAS管轄範圍,可視為SA8000要求的入門版,要求內容與SA8000類似,但不像SA8000有較多的管理系統要求,屬於第二方稽核。
BSCI 稽核項目
第一部份:公司基本資料查驗。
第二部份:BSCI標準的符合性查驗。
第三部份:SA8000標準的符合性查驗。(稽核結果係作為BSCI的後續資格評量用。)
BSCI 11項守則
- 為了形成具有一定影響的和促成社會可接受的生產條件,BSCI成員制定此行為守則。BSCI成員在全球的所有供應商也有義務遵守這行為守則。
- 行為守則只說明最低標準,不應將該守則理解為最大限度,也不應以任何方式用它來對員工不利,例如,用於限制員工結社自由或集體談判的權利。
- 行為守則的落實和執行取決於各自供應商及其經營所在國家的發展狀況。BSCI的最終目標是完全落實該守則。
- 供應商必須確保代表BSCI成員直到最後生產階段的生產過程(例如調製和裝配活動)涉及的所有分包商都遵守行為守則。
11項行為守則
- 結社自由與集體談判權-尊重工人以自由、民主方式成立工會的權利及參與集體談判。
- 公平報酬-尊重工人獲得公平報酬的權利。
- 職業健康與安全-確保有一個健康和安全的勞動環境,進行評估風險和採取所有必要措施去消除或減低風險。
- 保護青年工人-為未成年的工人提供特別的保護。
- 無強迫勞動-不會從事任何形式的奴役、拐賣或非自願性勞動。
- 道德的商業行為-不參與任何腐敗、勒索或貪污行為,或任何形式的賄賂。
- 不歧視-提供平等的機會不歧視工人。
- 體面勞動時間-遵守有關工時的法規。
- 不雇用童工-不雇用未滿法定工作年齡的工人。
- 無缺乏保障就業-根據法律規定制定勞動合同聘請工人。
- 環境保護-採取必要措施避免環境惡化。
- 工廠登記證
- 勞動契約、勞工清冊、工作規則
- 薪資明細、出勤紀錄
- 勞健保明細、員工健康檢查記錄
- 請假記錄或特別休假之總表
- 年度消防申報、消防編組、演習資料
- 合格急救人員證書
- 機械維修紀錄
- 廢棄物處理合約/證明、廢水排放許可證
- 勞資會議會議紀錄
- 疏散平面圖
- 堆高機操作執照
- 作業環境檢測紀錄
- 工傷紀錄
- 安全資料表(SDS)
- 法規之蒐集與更新
- 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 合法休假
- 工廠持續改善社會責任系統的證據
- 供應商評估程序與紀錄
- 建立一監督供應商是否符合社會責任的證據
- 供應商持續改善社會責任的證據
以上資料有必要時須依現場稽核調整提供。
BSCI 規劃階段
第一階段:
- 勞動法規符合性之清查。
- 人事規章適切性之評估。
第二階段:
- 針對廠規適切性之檢討及內部溝通。
- 配合法規之補救作業。
- 建立社會責任相關文件系統及進行教育訓練。
第三階段:
- 透過內部查核機制鑑別改善機會。
- 追蹤改善缺失項目。
- 持續定期監督與審查系統執行績效。
與我們聯繫
全台免付費專線:0800 800 246
官方線上諮詢LINE:@ffq5606k
線上表單詢問:點此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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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CI 商界社會責任倡議行為守則(Business Social Compliance Initiative,簡稱BSCI)。此標準是由歐洲所制定的企業行為準則(Code of Conduct),為跨國企業的零售商或貿易商監督其全球之供應商或製造商的社會責任績效的共同標準。由對外貿易協會(FTA)(2018年已正式更名為amfori 全球貿易協會)發起。
目前越來越多的零售商及國際買家加入這個組織中,其中包括Carrefour、Metro、Lindex, Karstadt、Quelle、OTTO等皆是BSCI會員。BSCI亦隸屬SAAS管轄範圍,可視為SA8000要求的入門版,要求內容與SA8000類似,但不像SA8000有較多的管理系統要求,屬於第二方稽核。
BSCI 稽核項目
第一部份:公司基本資料查驗。
第二部份:BSCI標準的符合性查驗。
第三部份:SA8000標準的符合性查驗。(稽核結果係作為BSCI的後續資格評量用。)
BSCI 11項守則
- 為了形成具有一定影響的和促成社會可接受的生產條件,BSCI成員制定此行為守則。BSCI成員在全球的所有供應商也有義務遵守這行為守則。
- 行為守則只說明最低標準,不應將該守則理解為最大限度,也不應以任何方式用它來對員工不利,例如,用於限制員工結社自由或集體談判的權利。
- 行為守則的落實和執行取決於各自供應商及其經營所在國家的發展狀況。BSCI的最終目標是完全落實該守則。
- 供應商必須確保代表BSCI成員直到最後生產階段的生產過程(例如調製和裝配活動)涉及的所有分包商都遵守行為守則。
11項行為守則
- 結社自由與集體談判權-尊重工人以自由、民主方式成立工會的權利及參與集體談判。
- 公平報酬-尊重工人獲得公平報酬的權利。
- 職業健康與安全-確保有一個健康和安全的勞動環境,進行評估風險和採取所有必要措施去消除或減低風險。
- 保護青年工人-為未成年的工人提供特別的保護。
- 無強迫勞動-不會從事任何形式的奴役、拐賣或非自願性勞動。
- 道德的商業行為-不參與任何腐敗、勒索或貪污行為,或任何形式的賄賂。
- 不歧視-提供平等的機會不歧視工人。
- 體面勞動時間-遵守有關工時的法規。
- 不雇用童工-不雇用未滿法定工作年齡的工人。
- 無缺乏保障就業-根據法律規定制定勞動合同聘請工人。
- 環境保護-採取必要措施避免環境惡化。
- 工廠登記證
- 勞動契約、勞工清冊、工作規則
- 薪資明細、出勤紀錄
- 勞健保明細、員工健康檢查記錄
- 請假記錄或特別休假之總表
- 年度消防申報、消防編組、演習資料
- 合格急救人員證書
- 機械維修紀錄
- 廢棄物處理合約/證明、廢水排放許可證
- 勞資會議會議紀錄
- 疏散平面圖
- 堆高機操作執照
- 作業環境檢測紀錄
- 工傷紀錄
- 安全資料表(SDS)
- 法規之蒐集與更新
- 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 合法休假
- 工廠持續改善社會責任系統的證據
- 供應商評估程序與紀錄
- 建立一監督供應商是否符合社會責任的證據
- 供應商持續改善社會責任的證據
以上資料有必要時須依現場稽核調整提供。
BSCI 規劃階段
第一階段:
- 勞動法規符合性之清查。
- 人事規章適切性之評估。
第二階段:
- 針對廠規適切性之檢討及內部溝通。
- 配合法規之補救作業。
- 建立社會責任相關文件系統及進行教育訓練。
第三階段:
- 透過內部查核機制鑑別改善機會。
- 追蹤改善缺失項目。
- 持續定期監督與審查系統執行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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