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劇烈氣候變遷,國際環保已成為全球最為重視的議題,自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於1992年通過後,全球政府與民間組織開始推動溫室氣體減量與能源管理相關措施。
1992年 -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
1994年 – UNFCC生效,截至目前已有192個締約國
1997年 – 簽訂京都議定書
2005年 – 京都議定書生效
由於歐盟的CBAM探關稅政策以及COP26會議決策,導致愈來越多的企業對於溫室氣體、碳足跡的關注度提高許多,因此,ISO 14064、ISO 14067在未來也會更加普及,如企業能夠更早認識ISO 14064、14067,相對也能提升企業未來無論是在國際上或是國內市場的競爭力。本篇文章針對ISO 14064 溫室氣體排放查證/確證
什麼是 ISO 14064?
ISO 14064 溫室氣體管理系列標準含有三個子標準,分別說明組織與專案層級,以及確證與查證的規範與指引要求事項:
ISO 14064-1:2018:組織層級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之量化及報告附指引之規範
ISO 14064-2:2019:計畫層級溫室氣體排放減量或移除增量之量化、監督及報告附指引之規範
ISO 14064-3:2019:溫室氣體主張之確證與查證附指引之規範
ISO 14064的特點
- 提供溫室氣體盤查或計畫的量化、監督、報告及確證或查證之清晰度與一致性
- 有益於全球之組織、政府、計畫提案者及利害相關者
- 提升溫室氣體量化之環境完整性
- 提升溫室氣體量化、監督及報告之可信度、一致性及透明度,包括對於溫室氣體計畫之排放減量與移除增量
- 促進組織溫室氣體管理策略與規劃之發展與實施
- 提升企業的正面形象
ISO 14064所制定的溫室氣體(GHG)有哪些?
對於組織或公司層級而言,要使用哪一部分進行組織架構?
ISO 14064-1是針對組織或公司層級作為基本要求組織架構,進行溫室氣體盤查的設計、發展、管理及報告之原則與要求…等事項。
ISO 14064-1:2018
ISO 14064-1標準舊版本為2006版本,最新版本為2018年12月所發布的ISO 14064-1:2018標準,提供溫室氣體盤查或計畫的量化、監督、報告及確證或查證之清晰度與一致性,以利於全球組織、政府、計畫提案者及相關利害者使用,亦同步ISO 14067:2018中ISO 14060溫室氣體家族標準之關聯。
ISO 14064:2018改版要點:
報告邊界
以報告邊界(Reporting boundary)取代14064-1:2006中營運邊界的範疇概念來歸納溫室氣體排放並同時文件化,包括鑑別與組織營運相關的直接和間接溫室氣體之排放和移除。
溫室氣體盤查類別(GHG inventory categories)分為6類:
-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和移除
- 輸入能源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imported energy)
- 運輸中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 使用產品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products used)
- 與使用產品有關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use of products)
- 其他來源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other sources)
僅有直接溫室氣體排放和移除一定要量化(並要依溫室氣體種類分別量化),組織邊界外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則必須決定哪些要納入報告邊界。
在建立辨別重大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源篩選準則的流程,將是採用新版ISO 14064-1:2018的最大困難點。
新增名詞定義
- 間接溫室氣體排放(indirect GHG emission):由組織營運和活動導致之溫室氣體排放,係來自非組織所擁有或控制的溫室氣體源
- 生物碳(biogenic carbon):來自生物的碳
- 生物二氧化碳(biogenic CO2):透過生物碳氧化的二氧化碳
- 直接土地使用改變(direct land use change dLUC):在相關邊界內人類改變對土地的使用
- 人為生物溫室氣體排放(anthropogenic biogenic GHG emission):由人類活動引起的生質物料溫室氣體排放
- 非人為生物溫室氣體排放(non-anthropogenic biogenic GHG emission):自然災害(如野火或昆蟲入侵)或自然進化(如生長、分解)引起的生質物料溫室氣體排放
- 溫室氣體主張(GHG assertion):已刪除,或可說是以溫室氣體聲明(GHG statement)來涵蓋,定義為,事實和客觀的宣告,提供查證或確證之主張。
量化過程
針對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量化過程選擇或開發溫室氣體量化模式(GHG quantification model),量化的數據包括初級數據(primary data)、廠址特定(site specific)和次級數據(secondary data),會影響數據品質,量化方法還須考量技術可行性和成本效益。
ISO 14064:2018所提供之附錄(Annex)A-H納入相當多的溫室氣體量化參考資訊以解釋或應用標準:
A. 用以彙總數據的流程(Process to consolidate data)
B. 直接與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類別(Direct and indirect GHG emissions categorization)
C.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量化方法之數據選擇、收集及使用指南(Guidance on the selection, collection, use of data for GHG
quantification approach for direct emissions)
D. 生物的溫室氣體排放與二氧化碳移除之處置(Treatment of biogenic GHG emissions and CO2 removals)-規範用
E. 電力的處置(Treatment of electricity)-規範用
F. 溫室氣體排放清冊報告之架構與組織(GHG inventory report structure and organization)
G. 農業與林業之指南(Agricultural and forestry guidance)
H. 鑑別重大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流程之指南
※注意:附錄D與附錄E是規範用而非參考用,因此在量化生物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與電力溫室氣體排放時,必須要依循附錄之規範。
減量活動
組織溫室氣體排放減量與移除增量擴張為溫室氣體減緩活動(Mitigation activities),並包含有關於溫室氣體減量與移除之強化倡議/ 專案 /目標等。
- ISO 14064-1:2006中的控管措施(directed action)改為倡議(initiatives),但內容一致。
- 溫室氣體減量或移除增進目標(7.3)一節與MRV原則(Monitoring , Reporting and Verification)及管理系統的分析評估的精神是一致的。
- 新版以第7章全章來展現出對減緩的重視
溫室氣體盤查清冊之品質管理
組織應建立並維持溫室氣體資訊管理程序,及應予以文件化,並強調應考量管理系統之邏輯。
- 不確定性評估上,應評估與量化方法相關的不確定性,並進行評估,以確定溫室氣體盤查清冊類別層級的不確定性。
- 若無法對不確定性進行定量評估或成本效益,則應闡明其合理性並進行定性評估。
- 不確定性評估於ISO 14064-1:2006內的5.4中,並非「應」進行之項目,改版後移至品質管理章節內。
溫室氣體報告與查證活動
若組織決定準備溫室氣體報告,則應於規劃階段解釋並文件化:
- 報告之目的與目標內容包含組織的溫室氣體政策、策略或方案,及適用之溫室氣體方案
- 報告之預期用途與預期使用者
- 準備與製作報告之整體與特定責任
- 報告之頻率
- 報告架構和格式
- 報告涵蓋之數據與資訊
- 報告取得與傳播方法之政策
面對劇烈氣候變遷,國際環保已成為全球最為重視的議題,自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於1992年通過後,全球政府與民間組織開始推動溫室氣體減量與能源管理相關措施。
1992年 -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
1994年 – UNFCC生效,截至目前已有192個締約國
1997年 – 簽訂京都議定書
2005年 – 京都議定書生效
由於歐盟的CBAM探關稅政策以及COP26會議決策,導致愈來越多的企業對於溫室氣體、碳足跡的關注度提高許多,因此,ISO 14064、ISO 14067在未來也會更加普及,如企業能夠更早認識ISO 14064、14067,相對也能提升企業未來無論是在國際上或是國內市場的競爭力。本篇文章針對ISO 14064 溫室氣體排放查證/確證
什麼是 ISO 14064?
ISO 14064 溫室氣體管理系列標準含有三個子標準,分別說明組織與專案層級,以及確證與查證的規範與指引要求事項:
ISO 14064-1:2018:組織層級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之量化及報告附指引之規範
ISO 14064-2:2019:計畫層級溫室氣體排放減量或移除增量之量化、監督及報告附指引之規範
ISO 14064-3:2019:溫室氣體主張之確證與查證附指引之規範
ISO 14064的特點
- 提供溫室氣體盤查或計畫的量化、監督、報告及確證或查證之清晰度與一致性
- 有益於全球之組織、政府、計畫提案者及利害相關者
- 提升溫室氣體量化之環境完整性
- 提升溫室氣體量化、監督及報告之可信度、一致性及透明度,包括對於溫室氣體計畫之排放減量與移除增量
- 促進組織溫室氣體管理策略與規劃之發展與實施
- 提升企業的正面形象
ISO 14064所制定的溫室氣體(GHG)有哪些?
對於組織或公司層級而言,要使用哪一部分進行組織架構?
ISO 14064-1是針對組織或公司層級作為基本要求組織架構,進行溫室氣體盤查的設計、發展、管理及報告之原則與要求…等事項。
ISO 14064-1:2018
ISO 14064-1標準舊版本為2006版本,最新版本為2018年12月所發布的ISO 14064-1:2018標準,提供溫室氣體盤查或計畫的量化、監督、報告及確證或查證之清晰度與一致性,以利於全球組織、政府、計畫提案者及相關利害者使用,亦同步ISO 14067:2018中ISO 14060溫室氣體家族標準之關聯。
ISO 14064:2018改版要點:
報告邊界
以報告邊界(Reporting boundary)取代14064-1:2006中營運邊界的範疇概念來歸納溫室氣體排放並同時文件化,包括鑑別與組織營運相關的直接和間接溫室氣體之排放和移除。
溫室氣體盤查類別(GHG inventory categories)分為6類:
-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和移除
- 輸入能源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imported energy)
- 運輸中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 使用產品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products used)
- 與使用產品有關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use of products)
- 其他來源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other sources)
僅有直接溫室氣體排放和移除一定要量化(並要依溫室氣體種類分別量化),組織邊界外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則必須決定哪些要納入報告邊界。
在建立辨別重大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源篩選準則的流程,將是採用新版ISO 14064-1:2018的最大困難點。
新增名詞定義
- 間接溫室氣體排放(indirect GHG emission):由組織營運和活動導致之溫室氣體排放,係來自非組織所擁有或控制的溫室氣體源
- 生物碳(biogenic carbon):來自生物的碳
- 生物二氧化碳(biogenic CO2):透過生物碳氧化的二氧化碳
- 直接土地使用改變(direct land use change dLUC):在相關邊界內人類改變對土地的使用
- 人為生物溫室氣體排放(anthropogenic biogenic GHG emission):由人類活動引起的生質物料溫室氣體排放
- 非人為生物溫室氣體排放(non-anthropogenic biogenic GHG emission):自然災害(如野火或昆蟲入侵)或自然進化(如生長、分解)引起的生質物料溫室氣體排放
- 溫室氣體主張(GHG assertion):已刪除,或可說是以溫室氣體聲明(GHG statement)來涵蓋,定義為,事實和客觀的宣告,提供查證或確證之主張。
量化過程
針對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量化過程選擇或開發溫室氣體量化模式(GHG quantification model),量化的數據包括初級數據(primary data)、廠址特定(site specific)和次級數據(secondary data),會影響數據品質,量化方法還須考量技術可行性和成本效益。
ISO 14064:2018所提供之附錄(Annex)A-H納入相當多的溫室氣體量化參考資訊以解釋或應用標準:
A. 用以彙總數據的流程(Process to consolidate data)
B. 直接與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類別(Direct and indirect GHG emissions categorization)
C.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量化方法之數據選擇、收集及使用指南(Guidance on the selection, collection, use of data for GHG
quantification approach for direct emissions)
D. 生物的溫室氣體排放與二氧化碳移除之處置(Treatment of biogenic GHG emissions and CO2 removals)-規範用
E. 電力的處置(Treatment of electricity)-規範用
F. 溫室氣體排放清冊報告之架構與組織(GHG inventory report structure and organization)
G. 農業與林業之指南(Agricultural and forestry guidance)
H. 鑑別重大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流程之指南
※注意:附錄D與附錄E是規範用而非參考用,因此在量化生物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與電力溫室氣體排放時,必須要依循附錄之規範。
減量活動
組織溫室氣體排放減量與移除增量擴張為溫室氣體減緩活動(Mitigation activities),並包含有關於溫室氣體減量與移除之強化倡議/ 專案 /目標等。
- ISO 14064-1:2006中的控管措施(directed action)改為倡議(initiatives),但內容一致。
- 溫室氣體減量或移除增進目標(7.3)一節與MRV原則(Monitoring , Reporting and Verification)及管理系統的分析評估的精神是一致的。
- 新版以第7章全章來展現出對減緩的重視
溫室氣體盤查清冊之品質管理
組織應建立並維持溫室氣體資訊管理程序,及應予以文件化,並強調應考量管理系統之邏輯。
- 不確定性評估上,應評估與量化方法相關的不確定性,並進行評估,以確定溫室氣體盤查清冊類別層級的不確定性。
- 若無法對不確定性進行定量評估或成本效益,則應闡明其合理性並進行定性評估。
- 不確定性評估於ISO 14064-1:2006內的5.4中,並非「應」進行之項目,改版後移至品質管理章節內。
溫室氣體報告與查證活動
若組織決定準備溫室氣體報告,則應於規劃階段解釋並文件化:
- 報告之目的與目標內容包含組織的溫室氣體政策、策略或方案,及適用之溫室氣體方案
- 報告之預期用途與預期使用者
- 準備與製作報告之整體與特定責任
- 報告之頻率
- 報告架構和格式
- 報告涵蓋之數據與資訊
- 報告取得與傳播方法之政策